摘要
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是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
本文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问题研究”为题,在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现状、问题及成因,并借鉴国外经验,探索完善我国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路径。
研究发现,我国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审查主体、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审查效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制约了审查效果的发挥。
文章认为,应从完善审查主体、优化审查程序、细化审查标准、强化审查结果运用等方面入手,构建起一套完善的审查机制,提升审查效率和效果,切实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关键词: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查主体;审查程序;审查标准
1.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以规范或者指导性内容为核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行为规则等事项普遍适用的文件。
[1]2.合法性审查:是指对行政行为和行政立法是否符合上位法和法律原则进行审查的制度,审查主体可以是行政机关内部机构,也可以是外部司法机关或其他机构。
[2]3.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是指审查主体依据宪法和法律,对政府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上位法规定、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和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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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概况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采用的重要制度,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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