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立法作为现代行政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立法权限的划分对于保障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作为行政立法的两种基本模式,长期以来在我国并行存在,这两种模式既相互补充,又存在一定的冲突和tension。
本文以“行政立法中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问题思考”为题,在梳理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的概念、特征、优劣势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分析和探讨了我国行政立法中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借鉴域外相关经验,提出完善我国行政立法权限划分机制、优化行政立法体系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行政立法;职权立法;授权立法;立法权限;立法监督
在探讨行政立法中的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问题之前,有必要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以明确研究对象和范围,为后续分析奠定基础。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它是国家立法权在行政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方式。
(二)职权立法的概念职权立法是指行政机关直接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自主进行的立法活动。
职权立法是行政机关享有的inherentpower,是其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手段。
(三)授权立法的概念授权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明确授予行政机关一定的立法权限,由行政机关根据授权范围制定行政法规或规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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