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质押法律问题研究
——以常见商铺租赁权质押为视角
摘要:作为非典型担保的情形之一,租赁权质押这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借贷服务的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然而不论是学术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对租赁权的质押效力都存在不同看法。《物权法》、《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并没有给租赁权质押留一席之地,若是依据严格的物权法定原则,租赁权质押便不是有效的权利质押手段。因而这样一种新型的担保方式要在实践中得到推广,必须要在立法、司法上都给予健全的保障。本文从质押原理的角度,以商铺租赁权质押为例,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从法院的司法判决和相关金融机构的管理措施入手,探究实际生活中的租赁权质押行为模式在法律效力上的可行性,这样一种新型的担保方式应通过《物权法》、《担保法》的完善使之规范运行起来。
关键词:租赁权质押; 不动产租赁权;物权法定;
一、文献综述
(一)前言
1、背景与目的
今年是改革开放的第四十个年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自由而又有序的市场经济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而为了鼓励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经济自主发展的活力,近年来我国在逐步放宽金融领域的限制,也尝试为民间融资借贷打开大门。然而金融市场的不稳定风险依旧存在,对于需要融资的经济体而言,以广大中小企业为例,融资难依然是阻碍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企业生产力的绊脚石,相较于大型的企业集团,中小企业在融资和借贷中缺乏能用以担保的大宗财产。而借贷一方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断上升的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的压力下,也不敢将资金交给缺乏担保的中小企业来增加未来的催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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