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中的“边缘儿童”个案研究
A Case Study of “Marginal Children” in Kindergarten
摘要:国外研究者们最先对“边缘人”进行研究,在刚开始对边缘人进行界定的时候,帕克和斯通奎斯特等人认为,边缘人产生的原因是文化冲突,边缘人在心理范畴之内,属于一种人格类型。但是帕克和斯通奎斯特等人并没有明确指出边缘人与边缘情境之间的联系,随着时代的进步,实证研究的进行,边缘人理论也不断的得以发展扩充,逐渐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理论界对于“边缘人”形成了两种普遍认可定义。20 世纪 80 年代边缘人理论被真正应用在教育领域,产生了“边缘学生”的概念,并对此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我国在国外研究者的基础上对“边缘人”进行了研究,最初是在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领域,后逐渐发展到其他领域。王鹰在2004年第一次提出了班集体中“边缘人”的概念,此后,学者们对各个教育阶段的“边缘人”进行了关注,即边缘学生,在学前教育阶段,学前教育机构的“边缘人”大多使用“边缘儿童”指代。“边缘儿童”在学前教育界中出现,但是学者们对此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
关键词:边缘儿童;幼儿园;一日生活;个案研究;
一、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的相关研究中,提到学前边缘儿童,就要先提起“边缘人”,提起“边缘人”,首先要说的就是齐美尔(Simmel)、帕克(Park)、斯通奎斯特(Stonequist.E.V)等人毕生研究的理论——边缘人理论。
齐美尔在1908年的首次提出了“外来人”(Stranger,又译为“异乡人”、“陌生人”)的概念。在齐美尔眼中,“外来人不是漫游者,今天来明天走的, 而是那些今天到来且明天也会留下的人, 又或者说他们是潜在的漫游者, 虽然没有离开,可并没忘记他们有来去的自由”。[1]齐美尔采用“外来人”来指代那些外国人,他们虽然在社会中生活,但却处在边缘,无法理解社会的内部机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处在社会群体之外。他观点虽然并没有直接采用“边缘人”这一词,但就其本质来说,已经有边缘人概念的雏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