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罪刑法定原则的坚守文献综述

 2022-10-27 21:47:44

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1. 前言

“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不定罪、法无明文不处罚”,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当今网络时代的社会,各种新型犯罪行为的层出不穷则映衬得刑法文本的“滞后性”更加明显。为了解决问题,刑法上的司法解释开始呈现出膨胀的扩张趋势。由此引发的,则必是对罪刑法定原则底线的挑战。那么究竟如何在网络时代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弥补网络时代刑法上的漏洞,是应该通过刑事立法还是刑事司法解释?刑事司法解释的限度又该如何规定?这些都是近些年来学术界学者们在文献中热衷于讨论的问题。

  1. 正文

为了更好的确定当今网络时代的刑法的司法解释边界和入罪边界,国内外研究刑法的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的学术探讨和文献研究。

通过阅读这些文献,从中总结发现,一部分学者倾向于,为了让刑法的思想与当今时代的思想相适应,法律解释是一种必要的方法和手段。根据这一观点,当我们面临网络上的新型犯罪行为时,通过时代思想来对其进行一系列的类推解释,使陈旧的传统刑法可以与新时代的网络思想相适应。如果可以通过司法解释来应对犯罪行为,那么就没有必要进行刑事立法。一些学者甚至认为,当今所谓的新型互联网犯罪行为,不过是传统犯罪的一种网络化。所谓披着网络外衣的传统式犯罪,由此看来,应对的方法则是换汤不换药:将传统的法律通过司法解释来套用于网络空间。除此之外,众所周知,刑事立法的成本远远高于司法解释的成本。其次,从灵活性的角度而言,不似刑事立法那样古板,司法解释则更容易应对五花八门的网络犯罪行为。为此,如何针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限度应该怎么划分,如何在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下进行合理的司法解释,是这些倾向于靠司法解释来解决网络犯罪问题的学者们所探讨的关键。有学者总结出,应当先判断网络犯罪的基本类型,找到其大概的解释方向,然后再依据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等价性来确定刑法的解释的具体限度。那么,在找到大概的解释方向后,应该如何确定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对接适用刑法解释的具体限度呢,这一问题在学术界众说不一,是学者们探讨的主要问题,也是是本论文要着重探讨的问题之一。在当今刑法学术界,网络犯罪行为上的刑法扩张性解释大多倾向于对“刑法兜底条款”的扩张性解释以及刑法条款中“相关范围”的扩张性解读。诸如,对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扩张化解释以及对破坏生产经营罪兜底规定的扩张性解释,可以说是比较常见且大规模使用的扩张性解释了。那么,为了更好的解决网络犯罪行为,究竟应该是偏重于刑法的扩张性解释,还是刑法的类推性解释?是以刑法的客观性解释为主,还是以刑法的主观性解释为主?也是如今学者们热衷于探讨的问题之一。

同时,在如何框定网络时代刑法的入罪边界问题中,法律解释并不是唯一的途径。回归到我们所探讨的课题,即网络时代罪刑法定原则的坚守,我们应该得知,一味地进行法律解释,则必将突破罪刑法定原则。所以,在部分文献中,也有学者表示,当无法在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下进行法律解释时,增设新类型犯罪、刑事立法也是维护法益、完善刑法、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以及解决网络犯罪行为的一种有效途径。那么,当不得已需要采取刑事立法手段时,在刑事立法上针对网络犯罪应采取什么形式,究竟是实施“一元制”刑事立法(即在现有刑法典之内增设关于网络犯罪的罪名以及相关条款),还是实施“二元制”刑事立法(即专门设立制定一部网络刑法),是持有依靠刑事立法来应对网络犯罪这一观点的学者们探讨的主要问题。认为应该实施“二元制”刑事立法的学者们普遍认为,面对信息时代每天各种庞大的数据,一部涵盖范围广包含信息量巨大的“信息刑法”可以说是很必要了,而且可以作为传统刑法的电子补充。尤其在我国,一些学者认为,制定专门的网络犯罪刑事法律,符合我国庞大而混乱的互联网环境基本情况,有利于网络犯罪的全方面分析和控制。而支持实施“一元制”刑事立法的学者则认为,网络犯罪,归根到底也是涉及传统的财产以及人身权益的。回归到犯罪问题本质,网络和现实的界限也许并没有那么清晰。所以,在传统刑法典里增设一些新型的网络犯罪条例,可以说是针对网络犯罪更灵活更实际的做法。况且,在刑法体系尚且不那么健全,单行刑法以及附属刑法还不那么完善,刑事法系发展空间尚有很多的前提下,再另行“二元制”刑事网络立法,难免会出现诸多疏漏。因此而言,单独创设一部信息网络刑法,则相对显得不切实际。

  1.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通过研究国内外的文献,以及通过研究罪刑法定原则的要义以及当今网络犯罪的普遍现状,我们可以发现,在网络信息时代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点,还是集中在如何更有效更有力的应对网络犯罪行为,立足于司法解释和刑事立法上。诚然,在刑法关于网络犯罪发展的现状,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关于如何确定网络犯罪行为上司法解释的限度,如何确定网络犯罪行为上刑事立法的模式,如何框定网络新型犯罪问题的入罪边界,是当今仍然存在有待解决的几大主要问题,也是本课题集中准备探讨的几大问题。

参考文献:

1.欧阳本祺:《论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限度》,《中国法学》2017年第3期。

2.张明楷:《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卢建平、姜瀛:《犯罪“网络异化”与刑法应对模式》,《人民检察》2014 年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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