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大病负担的情况,引入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大病负担,并且规定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得低于50%。本着使居民不会因大病而陷入家庭贫困的目的,各省相继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并且开始试点,但是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众多的问题,通过分析各省市实施现状,我们可以大致归纳为:医保基金收不抵支,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大病保险中“大病”定义不精确,导致报销不能发挥最大效用以及该机制运行效率不高,监管不到位等。针对以上问题,本论文希望通过了解国外大病保险的机制,学习经济学资源配置等方法,并且与专业人士进行讨论,从而从理论的角度为城乡大病保险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提供建议。
二.研究方法
- 文献资料法:通过查找有关城乡大病保险方面的文献,对大病保险制度基本概念,实施现状以及国外的大病保险制度进行大致的了解。
- 专家讨论法:通过与专业人士进行讨论,能够帮助论文更深层次的了解城乡大病保险存在的问题,并且专业人士能够从历史,政策等角度提供更有启发性的观点。
- 模型法:通过阅读经济学,保险学相关知识,以及国外大病保险的机制,看是否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借鉴。如果有必要,可针对大病医保在理论角度上设计一套新的模型。
三.研究内容
论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对大病保险基本概念进行解释,包括筹资方式,赔付方式以及作为社会保险“大病”的含义,同时将其与商业保险中重大疾病险进行对比。
2.自2012年8月24日,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各省市积极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截止2016年底要求实现全覆盖,针对目前实施的省市遇到的困境进行总结,并且阅读了解国外大病保险制度,为我国提供参考。
3.与专业人士进行讨论,借助理论知识为我国城乡大病保险提供建议。
四.现状和经验借鉴
1.城乡大病保险在国内实施现状
1.1城乡大病保险制度
1.1.1城乡大病保险的基本概念
城乡大病保险的全称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对发生大病的患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进一步补偿的制度。《意见》上借鉴了医疗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支出”的定义:“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占家庭支付能力的比重等于或超过40%”。 社会保险背景下的“大病”涵盖了20种大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等。这一制度性的安排目的是居民能够不因大病而陷入家庭贫困的情况,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1.1.2保障对象和保险内容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以及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