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越权担保行为的法律效力文献综述

 2022-08-08 14:41:20

论公司越权担保行为的法律效力

摘要: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对于商品流通、公司商誉提升以及担保市场繁荣具有不可比拟的作用。近年来,有关公司越权担保行为的效力认定也成为理论和实务界关注的重点。以规范性质的识别来判定公司越权担保行为效力与以表见代表为视角研究本课题都大有人在。本文在国内学者的大量研究基础上,简要从《公司法》第16条规范性质、担保债权人的审查义务等方面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越权代表; 表见代表; 公司对外担保; 公司章程; 合同效力

一、文献综述

一、导言

我国公司对外担保总量巨大,因为企业融资难等问题的存在,公司之间通过互相担保、提供对外担保等途径谋求发展资金的情况非常普遍。但在现实中却存在大量越权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伴随而来的便是因公司担保而引起的大量担保纠纷案件。

当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公司对外担保规定最为重要的条款便是《公司法》第16 条。该条肯定公司对外担保的能力的同时,也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形成机制进行了规定。但该条文只规定了行为方式,因其并未设置相应的违法后果,违法成本不得而知,给司法活动如何解决此类纠纷造成困扰,也使学界对公司对外担保问题讨论形成分歧。为研究公司越权担保行为的效力如何,本文特进行此综述。

二、相关意见综述

学界判定公司越权担保行为效力主要途径有二:一为从《公司法》第16条(以下简称“第16条”)的规范性质出发,结合《合同法》第52条第5款(以下简称“第52条”);二为从是否构成表见代表角度判断判断越权代表行为效力是否归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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