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黑名单”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2022-08-18 14:37:04

行政“黑名单”制度研究

摘要:行政“黑名单”制度是我国正在蓬勃发展的一种制度,其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一条快捷、方便、高效的途径。但是高速发展却不完善的行政“黑名单”制度极容易侵害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本文从国内立法现状出发,比较学者的研究现状,探究行政“黑名单”的法律性质以及其本身优劣。分析国外研究现状,从美国恶名市场名单、FDA“黑名单”以及世界银行“黑名单”中获取完善中国行政“黑名单”制度的建议,展望行政“黑名单”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行政“黑名单”;恶名市场名单 ;世界银行“黑名单” ;法律性质

一、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1.行政“黑名单”制度的国内立法现状

2014年李克强总理正式提出“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意见,之后国务院也发布了一系列文件指导信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的建设,并着重要求要完善行政“黑名单”制度的建设。我国有关行政“黑名单”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之中。在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商标法》第68条规定载入“工商部门信用档案”、《食品安全法》第113条规定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等。在行政法规中,国务院2014年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17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向社会公布,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此外还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为国家市场监管理总局)2014年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食药监总局2016年发布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地方政府制定的其余文件更是不计其数。

由此可见,我国一直有建立行政“黑名单”制度的做法,虽然在实践中有各种不同的叫法,有叫“信用档案”的,也有叫“异常名录”的,但其本质都是在于通过“黑名单”的形式规制市场乱象。我国尚未建立正式、完整的行政“黑名单”制度,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不同的行政“黑名单”进行规定,地方法规规章中,关于“黑名单”并未制定任何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工作文件占据绝大多数,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多且乱,没有形成统一、稳定的列入标准。

2.学术界对行政“黑名单”制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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