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未经严格冷链存储的疫苗被运输销往24个省市,此次疫苗系列案件涉及面广,性质恶劣,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案发后即被公安部、食药监总局列为督办案件,并入选2015年度公安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17年1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庞某、孙某犯非法经营罪并判处相应刑罚。
然而对于此案定罪是否准确、量刑是否合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争议。
我国刑法中与药品安全有关的罪名有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非法经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本案中涉案疫苗是否属于假劣药、属于假药还是劣药,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应当如何认定、构成以上犯罪当中的哪一种或几种,同时构成几种犯罪时应当如何处理,以及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是否合理、存在哪些问题,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
由本案延伸出我国药品犯罪刑事立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刑法直接援用药品管理法中对假劣药的定义,使得同样社会危害程度的药品犯罪可能面临轻重不一的刑罚,这与刑法中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是相悖的;二是在司法实践中,现有的假劣药区分标准对专业性要求非常高,检察机关难以对此快速准确地作出定性判断,这与刑事诉讼法中一些程序性规定产生了冲突;三是结果犯的立法模式难以平等地打击生产、销售劣药罪,性质同样恶劣的药品犯罪,有的可能因为出现实害结果而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可能因为未造成实害结果或者与实害结果的因果关系难以认定而逃脱应有的制裁,这与刑法适用一律平等的原则也是相悖的。
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完善药品刑事立法,增加刑法的严谨程度,为打击药品犯罪执法提供可靠的依据,平等合理地惩治药品犯罪,加强预防药品犯罪,保障我国人民的用药安全都具有深刻的意义。
二、采用的研究手段1. 调查法: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以及个案研究等科学方式,对研究现象进行周密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结果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形成书面的系统的资料。
2. 文献研究法:根据上述研究目的,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
包括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了解事物的全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