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惩处研究综述
- 国内外相关研究
- 师德惩处内容的研究
国内学者对于师德惩处这一概念并没有直接清晰的界定,不过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等内容涉及到师德惩处,因此,笔者从这两个角度出发,对这些内容进行综述。
- 师德一票否决制
2013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表示“严格师德考核,在文件当中首次提出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在教师管理的每个环节,包括教师定期注册,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特技师评选中一律实行一票否决。”
国内学者对师德“一票否决”的研究主要是在其价值方面,并且各学者对此持不同的意见:师德“一票否决”是否是可行的,其能否严格师德惩处、遏制师德“滑坡”。
多数学者认为师德“一票否决”的实行是必要的、可行的。朱佳丽认为,“一票否决制 ”的实行,在加强师德建设方面无论是对学校还是对教师个人,都能够起到一个强制规范的作用。
而部分学者认为虽然师德“一票否决”的实行是可行的,但并不是必要的,因为这治标不治本。钟愧傲认为,教师管理最忌简单粗暴和行政干预,若教师没有进行正面的师德引导,那么任何师德要求与法规条文都会失去约束作用,极有可能爆发虐待体罚学生等类似伤害。
一些学者认为,师德“一票否决制”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蔺海沣、李莉、关琳等学者认为,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的制度本体、制度实施过程及制度环境等层面存在不少的困境,推行并实施起来有不少的困难。
-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就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了不少意见,在师德惩处方面,要求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 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