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社会适应研究文献综述
——以杭州市江干区为例
摘要:本文引入了退伍军人社会适应的概念,阐述了对退伍军人社会适应程度和相关影响因素研究的重要性。并整理概括了目前为止对社会适应的相关研究,包括社会适应的概念界定,社会适应的维度、措施、影响因素和测量工具和国内外对退伍军人的相关研究,包括针对退伍军人安置制度、社会保障、再转业、心理状态等方面,并在此基础上做了一个文献综述。
关键词:退伍军人;学术研究;社会适应
一、文献综述
自20世纪50年代起, 心理学有关生活适应的研究在理论探讨方面日益丰富和深入,在应用研究上也不断服务于更多的社会群体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结果。人生活在社会里,必然要与他人和各种环境相适应,但这是需要时间的。所以,当生活突然起了变化,突然进入一个陌生的、与过去不同的新环境或面对从未遇到过的生活事件时,很可能出现一时的不适感。退伍军人,作为社会上比较特殊的群体,有着从部队复员到地方的过程和经历,生活环境和工作内容都会有很大的变化。随着社会竞争日益激烈,每个人的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大不相同,个体的社会适应方式及适应周期也有很大的差别,势必会出现部分人社会适应不良的现象,甚至还会有人走上犯罪的极端道路,严重危害社会的安定。因此,阐明退伍军人社会适应能力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影响退伍军人社会适应能力的原因及其相关因素,可以帮助退伍军人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对推动社会整体发展,维护国家稳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 相关概念界定
(1)社会适应
社会适应又称社会调适。调适二字被广泛应用于生物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等,但彼此间的含义是有差异的。所以在使用这一名词时,必须指明它的范围。斯宾塞是最早使用这个名词的学者,他认为'生活即是内在关系与外在关系的调适'。社会适应一般指人与人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文化与文化之间,彼此互相调整与适应,达到双方相互满意的心理过程,表现为顺应、自制、遵从、服从、同化等具体的适应方式。
- 退伍军人
国内外对于退伍军人的定义都趋向于多元化,我国明确将1954年义务兵役制后应征入伍,服现役期满后经部队批准退伍,持有退伍证的军士、兵定义为退伍军人,其中包括复员士兵官、转业士官以及离退休军官等。根据我国2011年新修订的《兵役法》第二十一条,士兵服满现役、军官已达服满预备役的最高年龄或由于军队编制缩减裁员等其他完全不能服役特殊情况,经过师级以上机关批准退出军队的,称为“退伍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