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公益诉讼证明责任研究的启发文献综述

 2022-09-02 20:50:16

论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以民事与行政公益诉讼对比为视角

摘要:

环境公益诉讼证明责任研究的主要目的即在不同的证明责任规则下,找到一个最能实现诉讼公平、程序正当、事实真相以及诉讼效率的证明责任规则。然因现行立法以及时代背景的改变,给环境公益诉讼证明责任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通过分析目前国内外部分专家学者对环境公益诉讼证明责任研究的总体概况,梳理、总结了相关文献并指出了新的背景下该论题研究的意义。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 证明责任;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一、文献综述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关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即将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社会团体或有关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根据被诉主体是否是行政机关,环境公益诉讼又被分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由于法律并未规定自然人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故而自然人不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长期以来学界针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研究大多着眼于实体法上的主体资格问题,纠结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划分,而作为程序法“脊梁”的证明责任分配却研究甚少。所谓证明责任,指的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并予以证明,若诉讼终结时根据全案证据仍不能判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真伪,则由该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随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分别在立法上得以确定,学术界才将目光适当地转移到环境公益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上来,本文基于现有国内外部分学者对环境公益诉讼证明责任研究的有关文献资料,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一)国内关于环境公益诉讼证明责任研究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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