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银行发展和其存在的问题分析
摘要: 民营银行就是“民有、民营”的、实现“政企分开”并进而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银行。我国一直从未正式开放过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只是鉴于历史原因,目前在城市商业银行中存在极少量的民营银行,其总量小,机制活、业绩好。“新36条”允许村镇银行由民间资本“主发起”,但尚未落实。当前,“民营”是硬化商业银行预算约束的必要条件;是造就大批金融企业家的必要条件;是提升金融活力、改善金融服务的需要;民营的村镇(社区)银行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民有 ;融资 ;民营银行
- 文献综述
首先我们先讲讲民营银行的概念
民营银行是“民有”,“民营”的银行,资本金全部或主要来自民间资本,第一大股东也是民间资本;并且,完全有民间资本掌控,人事任免,经营方针、市场定位等等重大事宜,完全由“三会”决定,除了“依法监管”,政府不加任何干预。民营银行是预算硬约束的银行,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和“自助经营、自负盈亏、自但风险、自求发展”。民营银行只能是商业银行,不是是政策性银行,因为一旦有了政策性任务,银行的经营就不能不受政府干预,预算结束也因此而无法硬化。
我国目前存在这大量资本进驻要来自于民间资本的“民有”银行机构,但他们
是由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掌控的,从来都不属于民营银行。比如,绝大多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及部分农村商业银行,资本金均全部或主要来自民间,第一大股东也是民间资本,但是,由于支持“三农”是个政策性很强的任务,从而,其高管的任免与薪酬决定、经营方针、市场定位等等重大权限均属于省级政府。显然,不是民营银行。又如民生银行,虽然资本金主要来自民间,第一大股东也是民间资本,但是按“民有、党管、国营”的模式构建,因此也算不上民营银行。
目前我国存在少量的民营银行。这些民营银行答题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董事长就是第一大股东。这一类有:台州银行、泰隆银行、民泰银行、东海银行等等。另一类是董事长不是最大股东或者代表,但是董事长及以其为核心的经营团队掌控着银行。这一类有:长江银行,稠州银行、石咀山银行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