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一)国外研究进展
20世纪50年代以来,城乡规划评估理论不断发展,遵循多元化综合化发展的规律:从单一的规划技术评估走向综合的规划价值分析,从单一的结果评判走向多元的过程监测。
(1)规划技术评估
城乡规划评估开始于对规划方案及其影响的技术性研究。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在理性规划和系统论的影响下,学者从技术手段的角度看待评估,他们认为,只要评估技术科学,就能得到“正确答案”。这一时期主要对规划方案的内容合理性进行评估,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收益分析法”及其衍生的“投入产出法”、Lichfield(1956)的“规划平衡表”和Hill(1968)的“目标达成矩阵法”等。
成本效益分析法以金钱的方式衡量规划中所有的成本和收益,在规划的定量分析上具有优势。但是该方法以规划存在最佳方案为前提,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其科学性遭受质疑。Lichfield提出的“规划平衡表”是对成本收益分析的修正,旨在分析难以用金钱测度的要素,以及效益与成本在各个单元的分配。在评估过程中对规划项目的影响,即对外部性进行分析。该方法更为灵活,可视具体情况调整。Hill的“目标达成矩阵”对规划平衡表的进行了细化与量化,综合考虑指标权重和目标达成程度排序,用来反映备选目标的相对效能。该方法通过明确目标使评估过程科学化,评估结果能够合理反映目标达成情况。
(2)规划结果评判
20 世纪70 年代,“理性规划”理论提出并形成系统性的观点。规划界认为存在科学的规划评估原则,能够提出最优的规划方案和空间安排,且存在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准确评估的方法。城乡规划的内涵不断扩展,涵盖的专业范畴和空间要素的增加,给规划实施评估带来更多不确定性。
A.Wildavsky(1973)忽略规划外部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对规划实施造成的影响,并以此为前提,构建规划实施评估的理论框架。他假设编制的规划方案是科学的,将规划实施结果与规划方案的契合度作为实施成功与否的评估标准。这种方法简单明了,并且可操作性强,注重对规划实施的最终结果进行评估。这种线性的评估理论框架遭到批判,Alexander和Faludi(1989)将其形容为“稻草人”,因为在现实中城乡规划实施不可能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完全分离。
Alterman和Hill(1978)开启了规划实施结果进行定量分析,即“空间校核法”。通过利用空间叠加技术,将土地利用规划与现状进行对比,得出规划中哪些内容得到实施,哪些内容未得到实施,并根据结果对影响规划实施的政治及其它相关因素进行分析。Calkins(1979)提出“规划监控法”,运用二元统计方法量化规划和实施结果之间的“偏移”,来衡量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由于定量模型的复杂假设问题,该方法还未应用于实践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