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经典电影《十二怒汉》作为一部对当今社会影响深远的电影,其文本值得进行深入的思考与研究。其剧本中对于各个陪审员对于正义的心理态度的变化进行了详细描述,为更好研究剧本中所塑造的典型美国角色对正义追索的态度变化,本文将以弗洛伊德的三重人格理论进行分析。通过“本我”“自我”“超我”的三重模型来论述陪审员们从开始的应付了事的态度到最后的全员“无罪”票决的变化,展现了对正义的不懈追求,以及“疑罪从无”的思想。
《十二怒汉》讲述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一名来自贫民窟的男孩被指控杀害了他的父亲,而对于是否要对其判处死刑,十二名背景各异的陪审员组成的陪审团来共同裁决。《十二怒汉》中贯彻始终的一条制度即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制度充分体现了“疑罪从无”的思想,也可以说是对“排除合理怀疑”原则的展现。该制度最早规定明确于《克拉灵顿诏令》后又在1166年进一步完善为“凡属暗杀、强盗、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均需从当地居民中挑选十二名陪审员向法庭控告。”且该制度要求陪审员对于被告人是否犯罪存在合理的怀疑,即为排除“合理怀疑”,那么被告人将会被认定无罪。而在《十二怒汉》的文本中,陪审员们对于被告人——贫民窟“杀父”男孩的判决不能达到一致,故十二名陪审员就是否要对其判处死刑共进行了八次投票。从一开始的只有8号陪审员认为其无罪的1:11的投票结果,逐渐在真相的探索中一点一点变化成2:10、4:8、6:6、9:3、8:4、11:1,到最后一次全员均投“无罪”票的12:0的结果,陪审员对案件的心理态度就在这8次投票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本文将通过对陪审员“本我”、“自我”、“超我”进行分析,探讨陪审员心理因素对排除“合理怀疑”做出最终裁决的影响。
本文中将要采用弗洛伊德的三重人格理论进行分析。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由本我、自我、超我构成,是一个整体,在不同时间对个体行为起不同的支配作用。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部分,从出生日起算即已存在。构成本我的的成分是人类的基本需求,支配本我的是唯乐原则。自我是个体出生后,在现实环境中由本我中分化发展而产生,由本我而来的各种需求,如不能在现实中立即获得满足,他就必须迁就现实的限制,并学习到如何在现实中获得需求的满足。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自我的是现实原则。此外,自我介于本我与超我之间,对本我的冲动与超我的管制具有缓冲与调节的功能。超我是人格结构中居于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是由于个体在生活中,接受社会文化道德规范的教养而逐渐形成的。超我有两个重要部分:一为自我理想,是要求自己行为符合自己理想的标准;二为良心,是规定自己行为免于犯错的限制。因此,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超我的是完美原则。在通常情况下,本我、自我和超我是处于协调和平衡状态的,从而保证了人格的正常发展。如果三者失调乃至破坏,就会产生心理障碍,危及人格的发展。
《十二怒汉》中的陪审员的人格结构分析:
本我,弗洛伊德认为本我是人们内心欲望的集合,是混乱与非理性思考的存在。在《十二怒汉》中,起初,因为证据与口供的存在,案情看似清晰明了,陪审员们对于案件的态度颇为敷衍了事,想要快速裁决。具体可见于在8号陪审员询问11号问题时,3号陪审员与12号并未认真听而是在桌子上大摇大摆地玩游戏,8号见状立即制止了他们并斥责道“这并不是在玩什么游戏”,而3号则大怒道“他简直是胆大包天,这不是在玩游戏吗,他以为他是什么东西?”3号与12号在玩游戏时并未注意到休息时间已经经过,而是沉浸与自己的内心世界里,不在乎案情的进展,对于8号打断他们的行为感到愤怒,处于一种由欲望与本能的支配中,并不在乎所谓的正义与真相,只希望能够快点结束。
自我,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本我与超我之间的调节中枢,自我能够尽量控制本我本能的欲望,但也同时努力达到超我的状态。比如在《十二怒汉》中,8号与3号发生矛盾后,在讨论杀人手法时,由于被告身高五尺七寸(约为1.7米),被害人身高六尺二寸(约为1.88米),如果由被告刺杀被害人,那么将很难保持遗体上显示的刀口向下的形态。3号主动站出与8号共同模拟当时的场景,3号将弹簧刀高高举起,刀口向下,当其他陪审员以为3号要借此机会报复8号时,3号将刀轻轻放入8号的上衣口袋,说“别担心,我不会来真的,是的,没有人会受伤的,我就是这样刺伤比我高的人。你们看看这个角度是往下压的,他就是这样杀了他父亲的,你们可以说我说错了。” 3号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以理性来压制欲望,此时3号陪审员的自我压制了本我,调节了本我——想要报复8号的欲望与超我——客观公正地履行陪审员职能之间的矛盾,体现了对于正义的追求。另外4号陪审员坚持自己的推理即认为被告应当记得前几天看过的电影名称,但当被问到前几天看过的电影名称时却使他留下了冷汗,在接下来的投票中就选择了无罪的一方,他能够及时转变自己的判断,体现了他的理性控制。
超我,弗洛伊德认为超我处于人格的最高层次,对于本我起约束限制作用,对于自我起引导作用,体现个人的最高道德标准。8号陪审员的可以说是一个超我占支配主体的形象,他一直坚持对正义的探索,对真相的坚持,一步步排除合理怀疑,最终引导人们做出最终裁决。
8号陪审员对于案件的缜密思考,不感情用事,以理性和冷静去拯救一个无辜的人,人是所有问题的核心,偏见和歧视屡见不鲜,而一旦人出了问题,制度就会崩塌。正因这样,8号身上所体现出的人性光芒才会如此耀眼,令人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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