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文 献 综 述一、 文献综述(1)财务造假的定义财务造假是指造假的行为人为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以欺骗手段故意谎报具有重要性质和实质性质财务事实的违法、违纪行为。
袁晓勇认为企业中的舞弊,就是指企业职员或企业管理当局利用账日上、凭证上的处理技巧,或利用交易过程中非法活动等欺诈手法,达到以窃取资材或粉饰、掩盖其贪污盗窃行为为目的的一种违法乱纪行为。
[1]申展也提到会计舞弊的行为性质是故意的、目的性明确的、且针对某一块进行造假的,这些行为共同构成了会计舞弊。
[2](2)财务造假的动因 舞弊三角理论被公认为迄今为止财务造假动机理论中最具代表性的理论。
最早研究舞弊因子学说的是美国内部审计之父劳伦斯索耶先生,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舞弊的产生需要三个条件:异常需求、机会和合乎情理,为后来舞弊学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3]。
在1995年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协会(ACFE)的创始人、伯明翰大学的史蒂文阿伯雷齐特(W.SteveAlbrecht)进一步完善了舞弊学理论[4]。
该理论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是由压力(Exposure),机会(Opportunity)和自我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三要素组成,三者缺一不可。
经营受到阻碍、财务上出现困境、资金供应不足都会给企业带来压力,企业也就产生了舞弊行为的动机。
企业采取舞弊通常由于以下四种压力:工作压力、经济压力、恶癖的压力和其他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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