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分析文献综述

 2023-01-07 13:34:50

一、课题来源,研究目的及意义

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立。但人民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大病医疗保障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一块短板。同时,基本医保基金存有不少结余,累计结余规模较大。

因此,有必要设计专门针对大病的保险制度,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大病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以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二、文献综述

大病保险的介入,提高了参保患者报销额度。但是由于医疗需求具有趋高性,患者容易流向更高层次的医疗机构,更多人到异地大城市大医院看病,医疗费用不断攀升,增大医保资金的支付压力。对于如何规避超支风险等问题,国务院医改办在《通知》中明确提出: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制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从长期来看,无论是我国还是世界上其他国家,都存在医疗需求快速增长的趋势,尤其是那些人均收入更高的发达国家。这对于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运行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具体操作中,应强调大病保险和医疗、医药等方面改革的整体联动,否则无论怎么开源都难以使制度持续运行。比如对20个大病病种的诊疗路径、支付方式和费用应该是比较明确的。再如很多大病发生在异地,将来推进异地医保结算,这对于大城市来说,会加大医疗服务负担。因此推进大病异地结算,要和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费用控制等医药体制改革配套推进,确保医保基金健康运行,保证服务质量。

事实上,《通知》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的同时,还要求各地控制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通过日常抽查、建立便捷投诉受理渠道等多种方式,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

如何在未来有针对性地解决上述已经暴露出的问题,并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显然是未来大病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

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是一项值得期待的惠及数亿人的医疗保障政策。而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利于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发挥商业保险的管理和专业优势;有利于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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