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模式的应用从地域范围和项目类型都有大规模的突破和发展。根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2006年到2011年之间,有1521个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能源、电力、交通、污水处理等项目)采用PPP采购模式,项目投资总额高达4.5万亿美元。在英国,PPP项目占据年度总资本开支的12%左右。尽管较传统采购模式有着明显的优势,尽管发展速度是如此之迅速,但是,几乎在每一个实行PPP模式的国家,都存在着一些对该模式批判和反对的意见。正是因为这些批判和反对意见的存在,所以政府是否选择PPP模式必须仔细谨慎。
众所周知,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VFM)评价是在项目选用PPP模式之前至关重要的环节,是作为是否选择PPP模式的重要评判工具。物有所值是指投资项目采用PPP模式后的全生命周期成本,与传统公共部门采购模式下的项目成本相比较之后所得到的价值增值。根据英国公路局的定义,物有所值是指针对特定的功能,使用最低的全寿命周期成本(Life Cycle Cost,简称LCC)满足要求的服务质量。在实践中,VFM可以表示为项目公共部门采购模式下LCC的折现值(LCCPSC)和采用PPP模式后的LCC的折现值(LCCPPP)的差异。其绝对值计算如式(1)所示,相对值计算如式(2)所示。当VFMgt;0,则PPP模式适用于该项目,否则PPP模式不适用于该项目,这是物有所值评价PPP模式适用性的基本原则。
“物有所值”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英国, 英国审计署将其定义为“将可用资源最优化以获得想要的结果”[3], 旨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利用效率的最优化, 通常细化为4E原则:节约性 (Economy) 、效率性 (Efficiency) 、有效性 (Effectiveness) 、公平性 (Equity)。
PPP模式下的物有所值是一个相对概念,根据我国财政部给出 的定义:物有所值(VFM)评价是一种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判断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时,是否采用PPP模式代替政府传统建设及运营模式,或者评价现有PPP项目物有所值实现程度的方法。采用PPP模式是为了更好的实现物有所值,物有所值是假设政府部门使用等量资金建设及运营类似项目时,采用PPP模式能给公众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或服务。通过物有所值评价来计算PPP模式相对于政府部门传统采购节约的成本及评价PPP项目的可行性,有助于政府部门比较PPP模式和传统采购模式,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国内外学者对物有所值定量评价研究较多,Grimsey等基于不同视角,对多个国家及地区的物有所值评价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发现PSC在应用中的主观性和必要性,并质疑了折现率的 问题。
Douglas Lamb和Anthony Merna对PSC 体系中各部分的关键点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不同项目 ,应适当改进PSC体系,调整风险分配..
Coulson研究了英国财政部在2004和 2006年颁布的 PFI(英国称PPP为PFI )招标新准则,认为PSC的财务模型过于复杂,容易出错且过度依赖历史数据。
M.H.Sobhiyah和M.R.Bemanian详细研究了伊朗第一个PPP项目的风险分担,发现私营部口承担的风险小于政府部口,提倡转移部分风险给私营部门,从而让市场竞争来提高PPP项 目的物有所值。
